发布人:小小燕来源:东方药林 发布时间:2016-11-23 10:45
由中国消费者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新《消法》消保条例解读研讨培训活动,日前广东省梅州市举行。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黄建华和中国消费者报社、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等相关领导,以及广东各级消委会、维权工作站、各行业协会和包括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部分企业代表共二百多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活动旨在提升各级消费委会、维权工作站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新《消法》消保条例解读,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消法》,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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