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本质视点>>最新资讯

四川省市工商发令 直销企业须自查35种行为

发布人:小蚊子来源:天府早报 发布时间:2014-04-28 10:34

天府早报记者李正勇


继成都市工商局安排部署直销企业自查和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后,上周四,四川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力度,确保直销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就全省范围内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其中,企业自查的35个项目中,涉及直销企业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两大类别的八个方面。


市场专项检查 企业计酬制度是否违规


在涉及直销企业市场专项检查的自查中,要求企业必须在以下四方面进行自查。


在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情况中,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设立和变更;是否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直销企业的计酬制度是否违反规定;是否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


服务网点、经销商情况方面,是否有招募、培训直销员的违法行为;是否制作、悬挂统一的服务网点标识标牌;是否张贴直销管理法规和退换货等制度;是否设立直销产品展示区,供消费者、直销员参观查看。


在直销培训考试活动中,培训主体、授课人员是否为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培训场所、授课内容、考试活动是否符合法规规章的要求;是否存在收费培训考试;是否存在未经培训考试颁发直销员证等违法行为。


在直销宣传活动中,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无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直销企业是否存在发布宣传直销员报酬广告;是否存在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是否存在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行为。


履行社会责任 关注公众评价传递正能量


履行社会责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要求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查项目分别为法律社会责任:是否招募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不公平的招募手段;直销员培训是否收取费用;直销员报酬是否符合条列规定;是否建立完善的退换货制度;有无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经济社会责任:是否对消费者、直销员有效提示风险,恰当披露信息,加强投诉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是否制作统一的服务网点标识标牌,于服务网点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直销管理法律法规和直销产品退换货等制度等。


道德社会责任:是否重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是否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否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员工、直销员、经销商志愿服务社会;是否认真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本企业的评论,及时采取采取应对措施,传递正能量。


社会责任管理:是否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中,在组织层面建立相应的决策与执行机构;是否形成包括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跟踪检查、期末评估、发布报告等环节的流程化管理机制;督导是否建立内外部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升经营管理绩效。


关键词:四川  直销  自查  

【免责声明】本网站未标有“原创”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

1/1 页

相关新闻:

评论专区: (所有评论)有0条评论

用户名:

标  题: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示本网站同意或支持其观点。

热门文章

策划报告更多>>

《本质视点》全媒体矩阵



本质视点官方网站(focusbz.com)  重庆本质视点传媒有限公司  涉企举报专区  渝ICP备2025057177号-1

邮箱:bzfocus@163.com  邮编:40000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二单元19-10

扫描关注